□首席记者李钊 通讯员魏朝林
本报驻马店讯 为了吸引眼球,饭馆开业竟在招牌上印了本·拉登的头像。昨天下午,接到驻马店一市民的反映后,记者赶到文明路与健康街交会处,果然发现有这么一家饭馆。
该饭馆是一家火锅小店,门头上挂着一个10余米长的醒目招牌,招牌左下角印有世界头号恐怖分子本·拉登的头像,拉登左手竖起大拇指说“尝进一口,胜过千言”。
对此,饭馆老板白某笑着说:“之所以用本·拉登的头像,主要有几点考虑:一是为了吸引眼球;二是用本·拉登的头像,他不敢告我侵权……”
随后,记者就此拨通该市工商局的值班电话,值班人员说,该招牌涉嫌不良文化传播,是绝对不允许的;等他向领导汇报后,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拆除。